房地產預售收入交的增值稅要確認繳納嗎?
答:一般情況下房地產預收收入所交的增值稅需要確認繳納.
預售過程中取得的款項,不一定都是"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收到的預收款,也就不一定預繳增值稅,比如"訂金"、"認籌款".
根據相關規定:
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因此,房地產企業在收取預收款時需要按照3%征收率預繳增值稅.
營改增以后,房地產企業銷售時開具發票需要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金.
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適用稅種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其他稅種不變,稅率由原來的營業稅5%改為增值稅11%,單從稅率方面看,稅率有較大提高,附加稅沒有變化,還是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房地產預售收入增值稅的相關問題】:
房地產預交增值稅怎么計算?
答:根據營改增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計算方式如下: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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