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是否進入成本?

2017-12-06 10:3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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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是否進入成本,其依據是什么,那么,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的會計分錄又該怎么寫呢,“借”“貸”分別是什么?關于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的相關解答,本篇文章都會為您一一解析,期待您的關注。

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是否進入成本?

: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其中突出的是“接待”,因此不進入成本,計入管理費用賬戶,二級明細科目可設置業務招待費,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值得一提的是,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同時,營業外收入不包括在內。

會計學堂提醒您,任何企業的業務招待費都不能進入產品成本,(當然制造費用中的餐費除外,這個其實不是業務招待費性質),只能進入期間費用,然后如果超標的話,超標部份計入應稅所得額中計算所得稅。

對于房地產接待客人的費用應該計入“業務招待費”而不是“成本”,希望您看完本篇文章能夠清楚的知道這個原因。同時,更多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情況,您可以持續關注我們,看見學堂將會不定時的更新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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