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個人其他應付款分錄怎么寫?
舉例說:我單位在上繳住房公積金的時候銀行存款應該是支付200元,但在實際代扣個人工資的公積金時只扣80,那么在實際上繳的時候應該是,借方:其他應付款100,某支出100,貸方:銀行存款200,還是借方:其他應付款80,某支出120,貸方:銀行存款200,請問應該是哪種,還是兩種都可以呢?
因為住房公積金這些,是單位出一部分,職工出一部分,所以分錄是這么做的

扣職工的時候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公積金(職工部分)
貸:現金、銀行存款
上交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公積金(職工部分)
貸:現金、銀行存款
公積金個人其他應付款分錄怎么寫?上文小編就先簡單介紹到這,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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