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營改增后進項稅額抵扣變化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營改增后,進項稅額抵扣發生改變分為兩種,一是已抵扣的進項稅額發生改變為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要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核算;二是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發生改變為能抵扣的進項稅額,要從資產等科目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案例解析】
某一般納稅人企業斥資1110萬元于2016年5月購進一棟樓準備用作職工宿舍,購進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11月,企業決定將該職工宿舍改建為生產經營場所,假設不動產凈值率為90%,則企業應在12月做如下處理:
可抵扣進項稅額=1110÷(1+11%)ⅹ11%ⅹ90%=99萬元
其中99ⅹ60%=59.4萬元可在當期用于進項稅額抵扣,剩余99ⅹ40%=39.6萬元轉入待抵扣進項稅額,可以于2018年1月抵扣進項稅額。
會計處理如下:
2016年5月購進大樓,準備用于職工宿舍,先正常認證抵扣:
借:固定資產 100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00000
貸: 銀行存款 11100000
然后,確定了用于職工宿舍時,再作進項轉出:
借:固定資產 11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100000
2016年12月職工宿舍改為生產經營場所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94000
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396000
貸:固定資產 990000
2018年1月抵扣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96000
貸: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396000
營改增后進項稅額抵扣變化時的賬務處理會計學堂就為您介紹到這里,同時,本文為您提供的這個案例進行了簡化處理,沒有考慮更為復雜的情況,因此如果對于營改增后進項稅額抵扣變化時的賬務處理如果您還有疑問的話,您可以在線咨詢我們的專家,我們將為您解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