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暫估的分錄少做了一個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 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相關規定,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因此,暫估入庫沖回與原暫估金額少了,在會計處理上,公司可以按決算金額調整原入賬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已計提的折舊.
在實際工作當中,如果當月發票還是沒有收到,月初沖回月末再次暫估,會無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發票時再沖回.
其具體的做賬方法如下:
1、紅字沖回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
2、收到發票,做入庫處理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XX供應商

紅沖暫估結轉的成本如何寫會計分錄?
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下期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借記庫存材料、
工程物資,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應付票據"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因此,對于紅沖暫估結轉的成本,其會計分錄如下:
1、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2、按估價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收到進貨發票后,先沖銷估價入賬分錄,
借:庫存商品(估價)(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價 (紅字)
然后,按發票價格入賬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4、沖銷按估價結轉的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然后,按發票價格作結轉銷售成本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暫估和沖暫估的單據,雖然都是采購入庫單,但是一定要讓財務人員分開生成兩張憑證,千萬不要合并,因為非常不利于對賬.
上述講解的方法,就是我們關于沖暫估的分錄少做了一個的處理辦法.拿到發票之后,我們需要把之前暫估入庫的賬沖回,再做正確的賬.在沖會暫估入庫的時候,如果發現與原暫估金額少了,就按照上文來處理就可以了.此外,紅沖暫估結轉的成本分錄一并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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