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招待費的禮品是否需要視同銷售?
一般情況下不應視同銷售:
①如果禮品是外購的,且在購進時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在購進時,應以含稅價全額計入管理費用即可.既不視同銷售,禮品的進項購進時計入了成本中,也不存在進項稅轉出的問題;
②如果禮品是外購的,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且抵扣了稅款的的情況下,則要對已抵扣的稅款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③如果禮品是企業自產或委托加工的產品,則應視同銷售處理,按企業按銷售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按產品適用的稅率,計征增值稅.

業務招待費的禮品怎么做賬?
按公司常規入賬:
首先是按招待費入賬,應計入"營業費用-業務招待費"或是"營業費用-禮品招待費"的二級科目.
在稅務實踐中,將企業因宣傳推廣需要而發生的贈送業務區別情況對待.
凡外購商品用于贈送的,通常作為招待費對待,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
對于自產貨物用于贈送的,按宣傳費對待.
實際操作中,外購商品無發票不可稅前扣除,可找其他發票頂替入賬.
列入招待費的禮品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關于公司的招待費用的禮品按照視同銷售的方式進行處理是不可以的,因為不同來源的禮品的進項稅額處理都是不同的,如果你們看完后對此還有什么其他的會計問題,歡迎你們來本網站上進行咨詢,會有專業的老師給你們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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