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加計抵減對收入有無要求
進項加計抵減對收入有要求.
進項加計抵減條件:
生產、生活性服務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簡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內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動享受,不需要寫稅務機關申請容.

進項稅加計抵減如何進行稅務備案?
依據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本公告第八條明確,按照39號公告規定,適用加計抵減政zd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同時兼營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的,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占比最高的業務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39號公內告規定,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以后年度是否繼續適用,需要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已經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容》并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繼續適用,應分別根據其2019年、2020年銷售額確定,如果符合規定,需再次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關于進項加計抵減對收入有無要求我們就說到這里,我們知道想要能夠進行進項加計抵減必須要滿足政策的規定,這里面對收入是有要求的,必須是銷售額占總比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才可以.如果你還想要了解的更透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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