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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6-11 17:29
不是,這個是一般納稅人就可以使用,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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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個是一般納稅人就可以使用,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
2020-06-11 17:29:26
不一定,要看企業面對的核定稅率有多高。例如,企業所得稅的核定稅率是6%,銷售100萬,銷項應征稅額就是6萬,進項發票額度大于6萬即可抵扣繳納的稅額。
2023-03-20 09:20:41
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是需要做這個業務的分錄嗎??)
2022-06-15 20:00:56
你好,不等于哈,免抵退=出口收入乘以退稅率
2022-06-10 20:42:25
可以參考這個
不是看一個月的
一、什么是增量留抵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稅額
二、如何計算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1.計算進項構成比例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舉個例子:假設該企業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為721.17萬元,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為801.30萬元,則退還比例=721.17/801.30=90%。(通俗理解就是實際取得專票的那部分占全部當期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例,就是實際取得專票的那部分才能退還,因為現在沒有專票的也能抵扣了)
2.計算增量留抵稅額=2019年9月期末留抵稅額57萬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稅額10萬元=47萬元。
3.該企業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47×90%×60%=25.38萬元。
三、申請退還留抵的條件是什么?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簡單的說:增值稅進項稅額高于銷項稅額,符合上述要求,高出部分企業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退稅,也可以留到下期抵扣。納稅人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四、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應當如何進行處理?
該企業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
參考《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退還集成電路企業采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財稅〔2011〕107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企業收到退稅款項的當月,應將退稅額從增值稅進項稅額中轉出。
收到退還的期末留抵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022-03-25 07: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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