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出現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
一項負債的賬面價值為企業預計在未來期間清償該項負債時的經濟利益流出,而其計稅基礎代表的是賬面價值在扣除稅法規定未來期間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之后的差額。因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本質上是稅法規定就該項負債在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即與該項負債相關的費用支出在未來期間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則意味著就該項負債在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抵扣的金額為負數,即應在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調增,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稅金額,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會計分錄
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三種情形(假設所得稅稅率均為25%)
(1)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調整所得稅費用
甲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購入一項環保設備,取得成本為200萬元,會計上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使用年限為10年,凈殘值為零,計稅時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使用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相同。則2016年末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80萬元(200-20),其計稅基礎為160萬元(200-40),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甲公司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5萬元(20×25%)。
借:所得稅費用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5(將來應多交所得稅)
(2)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調整其他綜合收益等
與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等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等。在實務中,比較常見的是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而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調整其他綜合收益。
(3)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調整商譽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按照會計規定確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調整合并中應予確認的商譽。
什么情況下出現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意味著應在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調增,增加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金額,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相關遞延所得稅負債。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