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根據規定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稱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薪酬的可算內容包括哪些?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下文介紹,歡迎閱讀。
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內容包括哪些?
應付工資是指企業在一定時間內應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工資總額,而形成的企業對職工的負債.因為企業應按月支付職工工資,所以,應付工資存在的時間不長,屬于流動負債.其中全體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職工、計劃外用工中經縣以上勞動部門正式批準常年參加企業生產的亦工亦農人員和個別企業用集體企業的招工指標招收的人員.工資總額包括:

(1)計時工資,即按照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補貼)和工作時間計算并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即按照計件單價和已完成件數計算并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勞動報酬;
(3)獎金,即支付給職工個人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4)津貼和補貼,即企業為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企業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即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和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企業按照國家的規定在職工因病、公傷、產假、計劃生育、婚喪假、探親假、定期休息和學習期間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以及企業所支付的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7)企業應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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