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多交的增值稅怎樣沖回做憑證?

2018-10-08 15: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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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多交的增值稅怎樣沖回做憑證?

1、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這樣調增利潤后,還得調增應繳的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繳企業所得稅

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上年度多交的增值稅怎樣沖回做憑證?

轉出未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所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是有借方余額的。借方余額反應本年度已經交的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如果購買的禮品用于公司的外部,如交際應酬、對外投資、以物易物、抵債、贈與他人等,需要視同銷售;而如果購買的禮品用于公司內部,如員工的福利消費等,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的,但是進項稅不允許抵扣或需要進項轉出。作為禮品贈送給客戶的巧克力應以購進價格進行視同銷售,報銷項稅。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金"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少交增值稅時,應將少交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交的增值稅;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交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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