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貿易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和附加稅如何做賬?
如果僅是代理合同,那么付匯時,銀行會要求出具由國、地稅局出具的付匯證明,而付匯證明的開具是要求代扣代繳營業稅(沒有附加稅費)和企業所得稅稅的。
假如公司與外國公司簽訂了一份價值100000元的合同。
1、簽訂合同時:
借:經營費用(管理費用) 100000元
貸:應付賬款(外國某公司) 100000元
2、繳國稅局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付賬款(外國某公司) 10000元
貸:應交稅金--企所--代扣 10000元
借:應交稅金--企所--代扣 10000元
貸:銀行存款式 10000元
3、繳地稅局營業稅時:分錄同2,稅種改為營業稅,金額改為5000元
4、實際付匯時,請按剩余的85000元折合成外幣付給外國公司,并將稅單一并付給外方。

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怎么來進行抵扣?
根據財稅(2013)106號規定,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可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帳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非貿易企業代扣代繳營業稅和附加稅如何做賬,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會計學堂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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