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和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哪些?
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哪些?
企業所得稅:"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例1:某國內人員某月工資、薪金收入3400元,其中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為400元,個人負擔的社保費240元,其應納稅款為:
應納稅所得額=3400-400-240-2000=760(元)
應納稅款=760×10%(稅率)-25(速算扣除數)=51(元)
例2:某納稅義務人每月取得工資、薪金收入8000元,由其任職的企業代付個人所得稅款.其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8000-2000-375(速算扣除數)]÷〔1-20%(稅率)〕=7031.25(元)
應納稅額=7031.25×20%(稅率)-375(速算扣除數)=1031.25(元)
上文介紹了企業和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哪些,大家應該都了解的差不多了,上文還有兩個案例供大家參考,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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