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從帳戶借備用金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代;銀行存款
備用金的會計分錄的三種情況:
1、支付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報銷時
借:管理費用/原材料等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3、收回備用金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關于備用金的各種會計分錄情況分析: 對于出納怎么領取的是備用金呢的問題可以這樣去理解:按照規范的會計核算,出納保管的是現金(當然,出納還負責銀行存款的結算核算),他手上的現金就是庫存現金,無論是從銀行提現,還是收取款項,均不需要寫借條,而是取得銀行回單或者開具收據,按照規范的要求,出納領取(實際上出納不需要領取,而是從銀行提取或者向交款的人收取)現金時,會計分錄為: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方可能涉及很多科目.然后出納當天登記現金日記帳,會計登記現金總帳(一般月底登記). 如果把出納領取的當作是備用金,那就把出納當作企業的一個一般業/務部門的員工,他領取備用金就成了類似一般業/務部門員工向公司借款,那就需要有另外一個人在負責整體的現金保管等.那這個出納領取備用金就要寫借條,之后會計就要根據借條編制記帳憑證(采用通用的記帳憑證模式)或者付款憑證(采用收付轉模式),分錄是: 借:其他應收款出納姓名, 貸:現金.那個整體保管現金的人就需要根據這個分錄登記現金日記帳,會計就需要根據這個憑證登記現金總帳、其他應收款的總賬和明細帳.
以上就是關于法人從帳戶借備用金會計分錄的做法解答了,除此之外,文章還就備用金的三種分錄情況進行了闡述.看完文章,你學會了嗎?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