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提費用跨年賬務怎么記賬?
答:《企業會計制度》第102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其它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末支付的費用,做為預提費用記入本期費用、成本”。
1、按規定預提時,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
貸:預提費用
2、憑票據實際支出時,借:預提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年末預提的費用,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支付的可以不做納稅調整嗎?
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如果是2010年發生的,因為發票未到,在匯算清繳結束前取得發票的話,稅務機關應該是認同的。如果沒有取得發票,應該做納稅調增處理。
至于工資,所得稅法規定,按實發放,即沒有發放的工資是要做納稅調增處理的。
2009年的年終獎(也包括已經計提的屬于2009年的,但沒有發放的工資),有些地方規定在2010年匯算清繳前發放的,不做納稅調增處理。但是,據說2010年已經規定了,沒有發放的工資(包括年終獎)都做納稅調增處理。具體如何,要等到正式通知,才能確定。
預提費用跨年賬務怎么記賬?我們根據上文內容知道,預提費用就是企業按照規定從成本費用中預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預提的報刊費、租金、保險費、短期借款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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