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寫?
答:對于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做:
收到匯票時你應該是做: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那你轉讓時就應做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票據
這張匯票你可以先入你自己的賬戶,再從賬戶匯款至你要付款的單位。

同時,關于銀行本票,您還要需要知道以下三點:
1.銀行本票是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銀行本票可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支取現金。 3.簽發銀行本票時必須記載的事項(6條):表明“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簽章。
4.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獲付款的,在票據權利時效內(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看完上述小編的解析,對于銀行本票相信你也有一定的了解了,主要是在于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希望您能夠多多練習。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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