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資金借給他人使用收取的利息其發票怎么開?
答:對于企業將資金借給他人使用收取的利息,其發票的開具應該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企業是因為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果企業是將資金借給其他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因為貸款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所以應當按照實際利息收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關于非金融機構將資金提供給對方,并收取資金占用費的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國稅函[1995]156號)的規定:《營業稅稅目注釋》法規,貸款屬于“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征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法規,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整理,對于企業將資金借給他人使用收取的利息開具發票的方法相信您這下應該比較明白了。更多會計方面的問題,多加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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