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個人可以申請開貸款利息增值稅票嗎?
答:營改增后個人是不可以申請開貸款利息增值稅票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委托地稅局代征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通知》(稅總函〔2016〕145號)的規定,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述情況之外的,其他個人不能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同時,會計學堂溫馨提醒:
1、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貸款利息、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銀行開戶交納的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與貸款服務無關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金融服務注釋,屬于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3、如果銀行是一般納稅人的話,銀行收取貸款利息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但按營改增的規定,貸款利息不得用于抵扣進項,即使取得了專票也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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