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屬于現金流量嗎

2020-04-17 08:04 來源:網友分享
8107
承兌匯票也許很多不是從事財務的人都不太了解,但是經常經手業務的人員應該有也不陌生,現在國內票據市場,銀行承兌匯票占了90%的市場份額.和投資者投資理財業務相關的,主要也是銀行承兌匯票,那承兌匯票屬于現金流量嗎?大家想要了解相關內容可以閱讀下面這篇文章,看完此文相信能夠解答大家的疑惑.

承兌匯票屬于現金流量嗎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不屬于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對于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是否屬于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實務中一直存在爭議,有三種觀點:

1、保證金屬于現金依據:現金流量表準則講解中定義的現金包括"其他貨幣資金",且與該科目的核算核算內容一致.票據保證金屬于"其他貨幣資金",故屬于現金.

2、3個月內可用于支付的票據保證金屬于現金,反之不屬于現金

依據:2006年5月中注協的咨詢意見,即以"3個月"期限作為保證金能否視為"可以用于隨時支付"的判斷標準.

3、保證金不屬于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1)不屬于現金的依據:現金的定義中規定"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屬于現金".票據保證金屬于借款的質押物,和任何用于借款質押的銀行存款一樣,不論時間長短,都不能隨時用于支付.第1種觀點,出自準則講解中的列舉,與準則對現金的定義存在沖突,"其他貨幣資金"不可能無條件的全部作為現金,故判斷是否屬于現金應以準則條文為準.

第2種觀點,中注協講解非強制標準.借款質押是強制性的,是否能用于支付不是公司能夠控制的,不能理解為隨時用于支付.(2)不屬于現金等價物的依據:現金等價物定義中,現金等價物首先是"一種投資"或"閑置現金的存放方式".保證金當然不屬于投資,所以無論期限是否在3個月之內,都不屬于現金等價物.

保證金對現金流量表主表影響保證金在主表的列示,要分析保證金的流動路徑.即要注意到期后銀行是直接從保證金賬戶支付,還是原保證金到期退回再以其他賬戶資金支付.

1、票據到期后直接動用保證金支付票據款繳付保證時,應區分所開具應付票據的用途,按照用途計入對應的現金流量表項目,如"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等;

2、如果票據到期后原保證金退回,以另外來源的現金支付票據款繳付保證金時,僅是單純的質押,應作為"其他籌資活動";保證金到期收回時,亦作為"其他籌資活動".

承兌匯票屬于現金流量嗎

保證金對現金流量表附表的影響

1、如果主表作為經營活動如果直接將應付票據期末增加作為經營現金加回項目列入附表,則對應的保證金實際流出無法體現.處理方法之一,是把應付票據增加額中扣除支付的保證金增加額;處理方法二,是保持應付票據增加額不變,把保證金增加額列入"其他"項.

2、如果主表作為非經營活動作為投資或籌資活動,對附表的處理都沒有影響.

企業為什么要開銀行承兌匯票?

一般情況就是:沒錢,但又要干事!沒錢也能先干事,那就是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買更多的貨物,最大限度的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有利于擴大生產規模,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銀行承兌匯票能夠節省企業的財務費用,當時付款和幾個月以后付款效果肯定是不一樣的,至少差一個利息收入.

銀行承兌匯票誰都可以開?

想到銀行開承兌匯票,先要有銀行的授信,授信的門檻和貸款的申請條件基本是一樣的,就是說企業基本要有資格能從銀行那里貸到款,銀行才會和你這樣玩.能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的企業,也相當于銀行對企業做了一個信用背書,因為銀行承兌匯票本身就是一個"信用票據",說明該企業的經營效益、信譽都不錯,不但能帶給合作者增加更多的信心,也能提高企業的市場形象.

承兌匯票屬于現金流量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不屬于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但是這個問題一直是由爭議的,有的認為是有的認為不是,有的認為在3個月期限內是,反之則不是,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內容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財務知識可以繼續關注本網站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