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入賬的材料不能取得發票怎么處理
暫估應該在月初全數沖回,所以不是問題.現在的問題是材料不能取得發票,就看材料款是否付清或是否多付少付,以及不能取得發票的原因是對方單位已不存在且無法聯系還是發票遺失無法補開等等.總之要看具體情況來定.等收到發票時,紅字沖回暫估,根據發票重新入賬(有差異的要進行調整).至匯算清繳時,尚未取得發票的,做納稅調增處理;待到取得發票年度,再做納稅調減處理.
一、已收貨、已付款的情況下未取得發票.
這種情況直接按照正常采購的流程處理,至于之后能否取得發票,取得何種發票,都只對進項稅金產生影響.如果取得專票,可以暫估一個"待確認進項稅金",認證后轉入進項稅金;如果取得普票,就直接計入采購成本.
二、已收貨、未付款的情況下未取得發票.
這邊有個關鍵因素是付款金額是否確定.如果金額確定,按確定的金額核算,跟第一種情況同樣的處理辦法;已經收到貨了,金額不確定的情況下先做材料入庫,需要暫估金額,收到發票后付款借記應付賬款,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暫估相當于確認了一筆并不存在的負債,這其中是存在風險的.
暫估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某公司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拿到發票時,首先沖回已經暫估入庫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某公司(紅字)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收到發票后的處理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等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票后,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對于上月暫估入庫并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從理論上應當進行調整,但是,由于企業購銷活動的經常性和大量性,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出發,出于簡化會計核算的考慮,對于暫估成本的發出成本,不予單獨進行調整,而是隨庫存商品今后的收發業務自行消化.這也就是企業會計制度強調的暫估入庫成本時應當合理估計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計算當月發出庫存商品成本時,應當仍然按照規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出成本.由于月初紅字沖回入庫,并且取得發票正式入帳,兩者相抵,余額為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所以,該差額實際上應當由本月發出和月末結存的庫存商品承擔了.
暫估入賬的材料不能取得發票怎么處理等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為大家講解完了,小編給大家講到了已收貨、已付款的情況下未取得發票以及已收貨、未付款的情況下未取得發票這兩種情況,大家務必好好解讀上文資料,以求在工作中遇到類似問題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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