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印花稅減征政策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現在往往采取簡化的征收手段.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
2019年印花稅新文件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明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后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十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三十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印花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條例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2019年印花稅減免優惠政策
(一)對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只是留備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二)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所謂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撫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對上述書據免稅,旨在鼓勵財產所有人這種有利于發展文化教育事業,造福社會的捐贈行為.
(三)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由于我國農副產品種類繁多,地區之間差異較大,隨著經濟發展,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也會有所變化.對此,印花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定本地區"收購部門"和"農副產品"的范圍.
(四)對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是指我國的各專業銀行按照國家金融政策發放的無息貸款,以及有各專業銀行發放并按有關規定由財政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貼息的貸款項目所簽訂的貸款合同.
一般情況下,無息、貼息貸款體現國家政策,滿足特定時期某種需要,其利息全部或者部分是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對這類合同征收印花稅沒有財政意義.
(五)對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稅
該類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質的優惠貸款而成立的政府間協議,對其免稅有利于引進外資,利用外資,推動我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
(六)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七)對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對該類合同免稅,是為了支持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減輕農牧業生產的負擔.
(八)對特殊貨運憑證免稅
這類憑證有:
1、軍事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軍事運輸命令或使用專用的軍事物資運費結算憑證.
2、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憑證,即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
3、新建鐵路的工程臨管線運輸憑證.即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的運費結算憑證.
二、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印花稅減免是跟據實際情況而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都減免,而且申報的時候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以上這些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疑問或者是進一步的要求,可以進入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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