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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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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