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項A錯誤:根據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本題所述情形不符合更正登記的適用前提。2.選項B錯誤:預告登記的目的為了將來實現物權,本題中,抵押權已經設立,故無需預告登記。3.選項C正確:變更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事項發生“不涉及權利轉移的變更”所需的登記。本題中,抵押擔保主債權數額發生變化的,因此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4.選項D錯誤:轉移登記,是指不動產權利在不同主體之間發生轉移所需的登記。本題中,沒有發生不動產物權轉移,因此,不可能進行轉移登記。
1
首贊
(0/1000)
評論
李慕文:加油加油努力
2026-03-07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快扛不住咯
學習學習學習學習
注會考試交流圈
注冊會計師考試交流
寫作業
(0/1000)
發布
舉報
取消
確定
請完成實名認證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

取消
確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