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01.8-40)/(1+3%)*3%-1.8=0
②169/(1+9%)*9%-2=11.95
③275/(1+9%)*9%-2.62=20.09
④20+4.2/(1+5%)*5%=20.2
合計:0+11.95+20.09-20.2=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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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慧:一般計稅方法轉讓不動產,不是全額申報嗎,銷項按照275萬算的,為什么不可以減去進項稅額250啊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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