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10初離職,沒工資,但是10月份繳納了該員工的社保,憑證如何做
答: 10 月份員工離職但繳納了其社保,可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一、計提社保(單位承擔部分) 假設單位承擔的社保費用為 X 元。 借:管理費用 / 銷售費用 / 制造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屬部門確定)— 社保費用 X 貸:應付職工薪酬 — 社保費用 X 二、繳納社保(包括單位和個人承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 社保費用 X 其他應收款 — 代墊離職員工社保(個人承擔部分)Y(假設個人承擔部分為 Y 元) 貸:銀行存款 X %2B Y
該離職員工9月初離職,于是9月工資已停發,但是沒有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和離職手續,繼續為其購買社保,社保錢由員工自行補回,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 借其他應收款貸銀存 收到做相反分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計提并繳納了社保。到發工資日子員工離職,并且離職當月是月初,沒啥工資。社保個人部分收不回來。應該怎么記賬
答: 你們單位承擔的借營業外支出貸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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