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啥計算城維稅的計稅依據要減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答: 在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維稅)的計稅依據時,并不直接減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實際上,城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
我想問一下土地增值稅的預交和銷售增值稅預交,計稅依據是一樣的嗎
答: 同學,你好 是一樣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依據上述規定,預繳土增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問,我譬如我預收100萬元房款,土增計稅依據為(100萬-100萬/1.05*0.03)*4%=3.89萬,對嗎?如果我直接交了5%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該怎么計算?
答: 您好,如果您已經交付,那本期不存在預繳增值稅,則土增稅的計稅基數扣除銷項稅(如果是簡易征收,則扣除5%增值稅;如果是一般征收,則扣除土地價款抵扣后的銷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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