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2024-01-26 18:00

您好,這個很模糊,沒有法條,有糾紛要訴訟 了
實踐中,對勞動者不配合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即行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存在不同認識:
第一種觀點認為,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合同法》中也并未規定勞動者不配合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的解除行為違法。
第二種觀點認為,勞動者不配合繳納社會保險,擾亂了用人單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屬于違紀行為,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該行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有效。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另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1-26 19:54

您好!我臨時有事走開2小時,留言我會在回來的第一時間回復您,謝謝您的理解和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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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個很模糊,沒有法條,有糾紛要訴訟 了 實踐中,對勞動者不配合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即行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存在不同認識: 第一種觀點認為,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合同法》中也并未規定勞動者不配合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的解除行為違法。 第二種觀點認為,勞動者不配合繳納社會保險,擾亂了用人單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屬于違紀行為,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該行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有效。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另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024-01-26 18:00:02
您好,可以上網查詢:登錄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查詢。
2023-11-04 23:34:09
嗯,現在的話不用你去辦理轉了,你那個新公司那邊直接做那個增加就行。
2022-02-18 21:51:58
您好。是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交就行。
2022-09-21 11:45:38
您好,他是四月增的員,然扣了三月和四月的社保
2026-03-10 2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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