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做匯算清繳時,應付職工薪酬,年末有2個月工資未發放,在下一年的1月份發放的,在填寫 A105050表時,實際發生額可以按實際發放(包含 下一年 1月份發放的工資)嗎?可以這樣填寫嗎?
答: 您好,可以這樣填寫,但是需要注意一點,就是需要你在A105050表中說明這2個月的工資是在下一年1月份發放的,以便更好地理解你的表單。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公司在2020年末計提的績效工資30萬,在2021年5月31日前有10萬未發放,并做了調增10萬,然后在2022年1月份發放2020年剩下未發放的10萬,那我做2021年的匯算清繳時是直接調減10萬。那10萬的實際發生額是在2022年1月份,填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時那10萬是填在稅收金額那一欄嗎?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表上的實際發生額是只包括2021年發實際發生額嗎?
答: 你好 如果這于2020年計提的10萬塊,如果在2022年發放即超過了2021年5月31日,應更改2020年所得稅匯算。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A105050這張表實際發放金額的是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跟管理費用工資金額不一樣,因為12月的工資 是在一月份發放的,在匯算清繳之前把12月的工資發掉了,那么實際發生額填哪個?
答: 您好 匯算清繳之前把12月的工資發掉了 實際發生額跟帳載金額一致 都是貸方累計發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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