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2020 年實現銷售收入20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10萬元,發生 銷售成本 1200萬元,管理費用5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為8萬元) 財務費用20萬元,銷售費用130萬元,適用所得稅稅率25%,要求列出 計算過程,請計算; (1)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 (2)當年所得稅前納稅調增金額 (3)當年所得稅前納稅調減金額 4) 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5)當年應交所得稅

可愛的電燈膽
于2022-12-29 10:34 發布 ??891次瀏覽
- 送心意
小杜杜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高級會計師
2022-12-29 10:37
你好
1、利潤總額=2000+10-1200-50-20-130=610
2、招待費限額1=2000*0.5%=10,限額2=8*60%=4.8,限額為4.8,小于實際,調增3.2;
3、調減金額為國債利息收入10;
4、應納稅所得額=610+3.2-10=603.2
5、應交所得稅=603.2*25%=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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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招待費扣除20*60%=12
1000*0.005=5可以扣除5
納稅調增20-5=15
國債利息免稅,納稅調減3
2023-12-07 15:24:11
你好
1、利潤總額=2000%2B10-1200-50-20-130=610
2、招待費限額1=2000*0.5%=10,限額2=8*60%=4.8,限額為4.8,小于實際,調增3.2;
3、調減金額為國債利息收入10;
4、應納稅所得額=610%2B3.2-10=603.2
5、應交所得稅=603.2*25%=150.8
2022-12-29 10:37:47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進行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是指在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儲蓄存款、股票及債券等出借者享有的利息收入。國債利息收入應包括發放機構在兌付本金時所扣除的利息收入,以及拆借機構在國債出借時直接付給出借者的利息收入,但不包括利息折扣和貼現收入。由于國債利息收入屬于個人所得,因此需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當中。
拓展知識: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能需要從國債利息收入中扣除一定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比如說對于國家定期儲蓄利息收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可以從國債利息收入中扣除1000元/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這將大大降低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稅負。
2023-02-26 11:46:00
您好同學,看一下哈
2022-12-02 18:22:47
你好。
業務招待費不允許結轉下年抵扣,應調增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質量擔保費于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
所得稅費用=(500-30+28)*25%=124.5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500+28-30+10=508萬元
應交所得稅=508*25%=127萬元
分錄為:
借:所得稅費用 124.5
遞延所得稅資產 2.5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127
2023-12-26 2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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