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12月有銷項稅額7183.27元,在1月已交稅,12月未做銷項稅額轉出,交稅的分錄:借應交稅費-已交稅金,出報表時應交稅費科目有余額,我該怎么平呢?,我們是小規模
東瓊
于2022-02-16 15:03 發布 ??570次瀏覽
- 送心意
立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2-02-16 15:04
同學你好
借,應交稅費一應增一銷項
貸,應交稅費一已交稅金;
相關問題討論
同學你好
借,應交稅費一應增一銷項
貸,應交稅費一已交稅金;
2022-02-16 15:04:03
你好。具體是什么業務?
2022-07-28 11:51:13
同學您好,為什么要調到銷項稅額里?有誰通知嗎
2022-12-31 14:51:32
在建立2023年10月的賬套并錄入期初數時,如果你想用“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這個科目替代“應交稅費-增-已交稅金”科目,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1.科目性質和核算內容:首先需要了解“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性質和核算內容。這個科目通常用于核算企業當月未交的增值稅,如果用它替代“應交稅費-增-已交稅金”,需要確保它的核算內容與原科目的核算內容一致。
2.科目余額:在切換科目后,需要將原“應交稅費-增-已交稅金”科目的余額結轉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如果這兩個科目的核算內容不一致,可能會導致科目余額不正確。
3.財務報表:如果公司的財務報表中涉及“應交稅費-增-已交稅金”科目的列報,需要相應地調整財務報表的列報科目。
4.稅務申報:如果公司的稅務申報涉及“應交稅費-增-已交稅金”科目,需要與稅務部門溝通并確保稅務申報的正確性。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的會計政策和稅務政策允許,并且能夠正確處理科目余額、財務報表和稅務申報等方面的問題,那么用“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替代“應交稅費-增-已交稅金”科目是可行的。
2023-11-01 17:40:59
直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2023-07-06 14: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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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瓊 追問
2022-02-16 15:12
立紅老師 解答
2022-02-16 15:14
東瓊 追問
2022-02-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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