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月發年終獎,下個月申報個稅,測算好了,結果出納付款的時候按稅前發的,忘記扣個稅了?這個怎么處理合適?是讓員工按個稅金額退還到公司賬戶?還是在下個月實發工資前扣減這次未扣的個稅呢?如果選擇從下個月工資里扣,分錄怎么寫呢?我做的獎金明細表項目里有 年終獎,應扣個稅,實發金額,只是銀行付款數錯了,怎么做分錄合適?

阿寶
于2025-01-22 14:19 發布 ??315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5-01-22 14:20
有兩種處理方式及對應分錄:
員工退還個稅
員工退還時:借 “銀行存款”,貸 “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時:借 “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貸 “銀行存款”。
下月工資扣減
本月發獎時:借 “應付職工薪酬 - 獎金”,貸 “銀行存款”。
下月工資核算時:借 “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貸 “其他應付款 - 社保公積金等”“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下月工資應扣個稅 + 未扣的年終獎個稅)、“銀行存款”(下月應發工資 - 應扣社保公積金 - 應扣個稅 - 未扣的年終獎個稅)。
繳納個稅時:借 “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貸 “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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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處理方式及對應分錄:
員工退還個稅
員工退還時:借 “銀行存款”,貸 “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時:借 “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貸 “銀行存款”。
下月工資扣減
本月發獎時:借 “應付職工薪酬 - 獎金”,貸 “銀行存款”。
下月工資核算時:借 “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貸 “其他應付款 - 社保公積金等”“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下月工資應扣個稅 %2B 未扣的年終獎個稅)、“銀行存款”(下月應發工資 - 應扣社保公積金 - 應扣個稅 - 未扣的年終獎個稅)。
繳納個稅時:借 “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貸 “銀行存款”。
2025-01-22 14:20:55
你好
沒有
只要交個稅就可以
2020-11-09 11:55:34
不要給挖機工人申報個稅
2025-09-04 12:03:35
都可以的,兩種方法都行,這個你們自己選擇,怎么方便怎么來。
2025-01-22 13:52:24
這已經涉嫌偷漏稅了。不合理不合規
2020-05-19 1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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