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限合伙企業?

2021-03-18 08:00 來源: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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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法》

單選題專項練習

【本題所屬章節】 《中級經濟法》 第三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2025年)
合伙協議無約定的情況下,全體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務的共同執行人。

下列有關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事務執行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合伙協議無約定的情況下,全體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事務的共同執行人

B. 合伙協議可以約定由有限合伙人擔任合伙事務執行人

C. 合伙事務執行人執行合伙事務造成合伙財產損失的,應向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D. 合伙事務執行人不得要求合伙企業就執行事務的勞動付出支付報酬

【答案及解析】A

(1)選項B: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2)選項C: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只有“因自己的過錯”造成合伙財產損失的,才應向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負賠償責任;(3)選項D: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就執行事務的勞動付出,要求企業支付報酬,報酬的支付方式及數額,應由合伙協議規定或全體合伙人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