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賬法

是產生于我國明末清初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把全部賬目分為"進"、"繳"、"存"、"該"四個部分,以“進-繳=存-該 ”作為會計平衡等式,“進”相當于各類收入,“繳”相當于各種費用,“存”相當于各種資產,“該”相當于負債和資本。龍門賬法是我國會計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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