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綜合題(本題型共4小題。第1小題可以選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中文解答,最高得分為10分;如使用英文解答,該小題須全部使用英文,最高得分為15分。本題型第2小題至第4小題,每小題20分。本題型最高得分為75分。要求計算的,應列出計算過程。答案中的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兩位小數后四合五入。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
1.20×1年度和20×2年度,甲公司發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項以及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 X
1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購入乙公司當日發行的債券10萬張,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同時以每股25元的價格購入乙公司股票100萬股,占乙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的3%,對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甲公司將上述債券和股票投資均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乙公司因投資決策失誤發生嚴重財務困難,至20×1年12月31日,乙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公允價值分別下降為每張75元和每股15元。甲公司認為乙公司債券和股票公允價值的下降為非暫時發生下跌,對其計提減值損失合計1
250萬元。20X2年,乙公司成功進行了戰略重組,財務狀況大為好轉。至20×2年12月31目,乙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公允價值分別上升為每張90元和每股20元。甲公司將之前計提的減值損失650萬元予以轉回,并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50萬元
貸:資產減值損失 650萬元
(2)20×2年5月1日,甲公司與丙公司達成協議,將收取一組住房抵押貸款90%的權利,以9
100萬元的價格轉移給丙公司,甲公司繼續保留收取該組貸款10%的權利。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如果該組貸款發生違約,則違約金額首先從甲公司擁有的10%的權利中扣除,直至扣完為止。20×2年5月1日,甲公司持有的該組住房抵押貸款本金和攤余成本均為10
000萬元(等于公允價值)
。該組貸款期望可收回金額為9 700萬元,過去的經驗表明類似貸款可收回金額至少不會低于9
300萬元。甲公司在該項金融資產轉移交易中提供的信用增級的公允價值為100萬元。甲公司將該項交易作為以繼續涉入的方式轉移金融資產,并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9 100萬元
繼續涉入資產——次級權益 1 000萬元
貸:貸款 9 000萬元
繼續涉入負債 1 100萬元
(3)20×2年12月31日,甲公司按面值100元發行了100萬份可轉換債券,取得發行收入總額10
000萬元。該債券的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5%,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債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時間轉換為甲公司10股普通股;在債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權利在任何時候要求甲公司按面值贖回該債券。甲公司發行該債券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但沒有轉股權的債券市場年利率為6%。假定在債券發行日,以市場利率計算的可轉換債券本金和利息的現值為9
400萬元,市場上類似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贖回債券權利(提前贖回權)的公允價值為60萬元。甲公司將嵌入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權和提前贖同權作為衍生工具予以分拆,并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 000萬元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600萬元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10 000萬元
衍生工具——提前贖回權 60萬元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轉換權)540萬元
甲公司20×2年度實現賬面凈利潤20 000萬元,按照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本題不考慮所得稅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據資料(1),判斷甲公司20×2年12月31日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請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
(2)根據資料(2),判斷甲公司20×2年5月1日將部分住房抵押貸款轉移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請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
(3)根據資料(3),判斷甲公司20×2年12月31日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請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
【答案】
(1)不正確,股權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通過資本公積轉回。更正分錄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500
貸:資本公積 500
借:本年利潤 5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5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00
貸:本年利潤 500
借:盈余公積 5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0
調整后本年凈利潤為20000-50=19500(萬元)
(2)正確。
(3)不正確。參照2010版準則講解P385“第五節
嵌入衍生的確認和計量”中的內容確定的,由于該混合工具不是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資產”(P389圖23-1)),所以不需要分拆。
借:衍生工具——提前贖回權 6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
2.甲公司20×3年度實現賬面凈利潤15
000萬元,其20×3年度財務報表于20×4年2月28日對外報出。該公司20×4年度發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以及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1)甲公司于20×4年3月26日依據法院判決向銀行支付連帶保證責任賠款7
200萬元,并將該事項作為會計差錯追溯調整了20×3年度財務報表。甲公司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產生于20×1年。根據甲公司、乙公司及銀行三方簽訂的合同,乙公司向銀行借款7
000萬元,除以乙公司擁有的一棟房產向銀行提供抵押外,甲公司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在乙公司無力償付借款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X
3年10月,乙公司無法償還到期借款。20X
3年12月26日,甲公司、乙公司及銀行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以乙公司用于抵押的房產先行拍賣抵償借款本息。按當時乙公司抵押房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甲公司認為拍賣價款足以支付乙公司所欠銀行借款本息7
200萬元。為此,甲公司在其20×3年度財務報表附注中對上述連帶保證責任進行了說明,但未確認與該事項相關的負債。20×4年3月1日,由于抵押的房產存在產權糾紛,乙公司無法拍賣。為此,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4年3月20日,法院判決甲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假定稅法規定,企業因債務擔保產生的損失不允許稅前扣除。
(2)甲公司于20X4年3月28日與丙公司簽訂協議,將其生產的一臺人型設備出售給丙公司。合同約定價款總額為14
000萬元,簽約當日支付價款總額的30%,之后30日內支付30%,另外40%于簽約后180目內支付。甲公司于簽約當日收到丙公司支付的4
200萬元款項。根據丙公司提供的銀行賬戶余額情況,甲公司估計丙公司能夠按期付款。為此,甲公司在20X4年第1季度財務報表中確認了該筆銷售收入14
000萬元,并結轉相關成本10
000萬元。20×4年9月,因自然災害造成生產設施重大毀損,丙公司遂通知甲公司,其無法按期支付所購設備其余40%款項。甲公司在編制20X4年度財務報表時,經向丙公司核實,預計丙公司所欠剩余款項在20×7年才可能收回,20X4年12月31日按未來現金流量折算的現值金額為4
800萬元。甲公司對上述事項調整了第1季度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收入,但未確認與該事項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借:主營業務收入 5 600萬元
貸:應收賬款 5 600萬元
(3)20X4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當地稅務部門返還其20X3年度已交所得稅款的通知,4月30曰收到稅務部門返還的所得稅款項720萬元。甲公司在對外提供20
X 3年度財務報表時,因無法預計是否符合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故全額計算交納了所得稅并確認了相關的所得稅費用。稅務部門提供的稅收返還款憑證中注明上述返還款項為20
X 3年的所得稅款項,為此,甲公司追溯調整了己對外報出的20X 3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金額。
(4)20X4年10月1目,甲公司董事會決定將某管理用同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由10年調整為20年,該項變更自20X4年1月1曰起執行。董事會會議紀要中對該事項的說明為:考慮到公司對某管理用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發生變化,將該同定資產的折舊年限調整為20年,這更符合其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情況。
上述管理用固定資產系甲公司于20×1年12月購入,原值為3
600萬元,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稅法規定該固定資產的計稅年限最低為15年,甲公司在計稅時按照15年計算確定的折舊在所得稅前扣除。在20X4年度財務報表中,甲公司對該固定資產按照調整后的折舊年限計算的年折舊額為160萬元,與該固定資產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40萬元。
(5)甲公司20 X 4年度合并利潤表中包括的其他綜合收益涉及事項如下:
①因增持對子公司的股權增加資本公積3 200萬元;
②當年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相對成本上升600萬元,該資產的計稅基礎為取得時的成本;
③因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確認資本公積360萬元:
④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沖減資本公積2 400萬元。
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在本題涉及的相關年度甲公司預計未來
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減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
甲公司20X4年度實現盈利,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要求:
(1)根據資料(1)至(4),逐項說明甲公司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對于不正確的會計處理,編制更正的會計分錄。
【答案】
(1)針對資料1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該訴訟判斷發生在財務報告對外報出日后,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不應追溯調整20*3年報告。更正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 72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2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200
貸:未分配利潤 6480
盈余公積 720
借:營業外支出 7200
貸:其他應付款 7200
或:借:營業外支出 7200
貸:未分配利潤 6480
盈余公積 720
針對資料2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甲公司于20×4年3月28日完成銷售時,能夠判定相關經濟利益可以流入,符合收入確認條件,20×4年9月,因自然災害造成生產設施重大毀損不影響收入的確認,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即可。
更正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5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6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800
貸:壞賬準備 8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
貸:所得稅費用 200
針對資料3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該事項不應做為調整事項。
更正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損益調整——營業外收入 720
貸:其他應收款 720
借:未分配利潤 648
盈余公積 72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其他應收款 720
貸:營業外收入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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