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概述】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劃分為此類的金融資產應當在活躍的市場上有報價,因此,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有報價的債券、股票、基金等,可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提示】對于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無法歸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其可能的分類,只有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資產,一般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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