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審計》備考知識點:審計工作底稿保存期限

2017-07-07 17:5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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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全部審計工作記錄和 獲取的資料。它是審計證據的載體,可作為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書面證明,也是形成審計結論的依據。

審計工作底稿保存期限

1.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報告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2.如果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業務中止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3.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注冊會計師不應在規定的保存期限屆滿前刪除或廢棄任何性質的審計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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