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加計扣除會計分錄
1、計算當期可抵扣進項加計抵減額
(1)發生當期依據可抵扣進項計提可加計抵減額
借:固定資產、原材料、費用等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減進項加計額
貸:銀行存款
(2)當期發生不可抵減進項稅額期末轉出進項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轉出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減進項加計額
2、當期進項加計額抵減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加計抵減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減進項加計額
3、優惠到期如還有進項加計額抵減額結余的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遞減進項加計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增值稅加計扣除如何賬務處理
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
總結:不是所有都能退,需要同時符合5個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注意是同時符合才能退)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增值稅加計抵減賬務處理:
方法一、
1、新設置會計科目:A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B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
2、會計分錄:月底計提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其他收益
實際抵減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方法二:
1、新設置會計科目:A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B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
2、會計分錄:每筆計提
借:庫存商品(管理費用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銀行存款
實際抵減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進項稅加計扣除會計分錄上文有可以抵減,以及不能抵減,還有抵減應納稅額,以及進項加計額抵減額結余等,大家對這個內容還有什么疑問嗎,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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