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征求意見稿)》通知

2017-07-26 11:5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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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規范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活動,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

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為貫徹落實《會計法》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要求,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活動,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我們研究起草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繼續教育規定》)。現對《繼續教育規定》作出如下說明:

一、制定《繼續教育規定》的必要性

一是貫徹落實《會計法》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需要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會計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黨的十八大明確要求要“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推進繼續教育改革發展”,2015年8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原則、要求、管理體制等作了明確要求,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是我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會計法》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有必要制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二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需要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特殊從業人員,既要有良好的業務素質,也要有較強的政策觀念和職業道德水平。繼續教育是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優化知識結構、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增強創新創業能力的有效途徑。財政部在1998年、2006年、2013年三次修訂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促進了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內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規范化與制度化。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需要根據新的形勢進一步研究制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

三是面對會計人員管理的新形勢,需要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財政部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大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力度,施行20余年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即將取消,以不斷降低人才負擔和制度成本。會計從業資格取消后,會計人員管理工作面臨轉型,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是做好新時期會計人員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從制度上引導、督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履行繼續教育義務、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最終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有效途徑。

二、《繼續教育規定》的主要內容

(一)提出總體要求。

《繼續教育規定》適應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新需求,對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一是明確適用范圍,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均納入適用范圍。二是確定指導思想,提出應當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會計行業發展要求,以能力建設為核心,突出針對性、實用性和前瞻性,為經濟社會和會計行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三是確定基本原則,包括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點,提高能力;加強指導,創新機制等。此外,還強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二)明確管理體制。

突出簡政放權,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的管理體制。同時,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的管理權限進行了劃分。

(三)規定內容與形式。

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形式,考慮到工學矛盾、行業差異等因素,《繼續教育規定》對繼續教育的方式和學時認定采取了較靈活的方式,明確參加師資培訓、會計脫產培訓、遠程網絡化培訓、參加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和省級財政部門、中央有關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參加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參加會計類相關考試、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發表會計類論文、出版會計類書籍等均予以認可,在減少工學矛盾的同時,使繼續教育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實踐緊密結合,提高繼續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實行學分管理。

《繼續教育規定》規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針對不同的繼續教育形式,明確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同時,強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要參加經過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布的繼續教育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否則不予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五)加強機構管理。

為了保證繼續教育質量,《繼續教育規定》提出應當加強繼續教育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體系。要充分發揮現有的國家會計學院、中國會計學會等教育資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參與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同時,明確了繼續教育機構的設立條件、有關工作要求等。

(六)師資與教材建設。

《繼續教育規定》明確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和教材建設原則,提出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教材的編寫、評估、推薦、出版、發行、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同時強調,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強行推銷、搭售繼續教育教材。

(七)監督與檢查。

《繼續教育規定》確立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應的監督與檢查機制,特別是明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成果如何使用,即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的依據之一。

以上是繼續教育規定(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更多內容請關注會計學堂考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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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是否不符合 規定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廣東省人社廳繼教處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均需完成當年要求的課時數,并及時上傳相關記錄。由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每年9月初開始,每年7、8、9月為繼續教育上傳審核的高峰期目前正值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高峰期, 部分專業技術人員于上述月份連續補學三年繼續教育,其記錄除經學校人事處審核還需提交省廳認定,期間各個部門審核需時較長,為更加有序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時登記、審核的范圍: 本次學時登記審核僅限于參加2018年度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內容為上述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后參加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發表論文著作及獲取技術成果情況。 二、學時申報方法: 1. 根據省人社廳要求,公需科目的全部18學時以及專業科目中的14學時必須在人社廳備案的施教機構完成,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 “華南師范大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hr.gdteachers.com)完成學習。 2. 專業科目的剩余學時和選修科目的學習可登錄上述在線平**成,也可以通過以下列方式折抵學時: (1)當年獲得專利; (2)當年出版專著、發表學術論文; (3)當年完成專業課題項目(結項); (4)當年參加培訓班、研修班或者進修班; (5)當年參加學術會議、學術講座、學術訪問; (6)其他經省行業主管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為可計算的成果 3. 以非在線學習形式折抵繼續教育學時,須登錄“管理系統”,登記繼續教育記錄,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最終由省人社廳認定學時后方為完成。 4. 對證明文件無公章或自行涂改、證明文件未體現與申請人關系的,一律退案處理。特別是,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的管理辦法》(粵人社發〔2010〕321號)第六、七條規定,專業科目學習指南必修內容不少于專業科目學習時間的三分之一(即14學時);獲得專利、出版專著、完成省級以上專業課題項目、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等,僅可計算完成當年專業科目學習指南必修以外的內容和學習時間,不能計算完成所有專業科目42學時。 三、 學時審核方法: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實行個人登陸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人社部門進行網上審核。參加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學時,已由系統自動記入專業技術人員個人學時帳戶;可折算繼續教育學時的發明專利、論文著作和其他類別的培訓及各類培訓活動獲得的證書,由專業技術人員個人從網上申報(錄入),單位進行初審后報省人社廳審核。 四、學時計算的相關具體問題 1. 參編公開出版的論著、譯著、教材,需提供出版物版權頁等證明材料作為學時數認定的依據,第一作者為28學時,第二作者在第一作者基礎上減10學時,按此計算依次遞減10學時至無學時不再計算。 2. 一稿多投或者相同內容的學術、技術論文發表在不同刊物上,學時只能計算一次。 3. 獲優秀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優秀團干部、集體榮譽等榮譽證書屬于個人榮譽,不計算學時。 4. 參加培訓、進修等繼續教育活動需提供相關通知、文件,所屬單位部門開具的同意派出參加培訓、進修的材料,標識學時數的材料(如課程表),考核、考試合格的證明等材料。 5.請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申報,并于7月29日前完成本人繼續教育學時審核的相關材料,各專業技術人員如有問題請查閱相關文件。 五、其他事項 1、請各位老師按要求及時完成繼續教育學習,錯峰提前學習及申報記錄,原則上每年度學習記錄在當年年底前上傳。 2、人事處每月中旬、月底兩次審核“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系統”的申報記錄。 六、學時申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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