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裝卸費能否進項稅抵扣

2019-05-29 16: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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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當期購進扣稅法,增值稅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等于當期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根據當期銷售額乘以行業稅率,進項稅額可以憑票抵扣,有時候需要計算抵扣。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裝卸費能否進項稅抵扣?

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裝卸費能否進項稅抵扣

不能抵扣.

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以及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根據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金額依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扣除,但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準予作為抵扣憑證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運費嚴格與貨物掛鉤:)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則其運費也不能抵扣, 貨物的進項稅當期不能抵扣的,則其運費當其也不能抵扣,貨物的進項稅只能抵扣80%的,其運費也只能抵扣80%.

裝卸費能否申請進項稅額抵扣?

如該筆裝卸費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價外費用,且與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反映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五)項情況的,其取得相應合法抵扣憑證上注明的進項稅額可申請抵扣.

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裝卸費能否進項稅抵扣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2016)第二十七條規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2-5項非正常損失發生后將相關項目已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即可。一般納稅人購入的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銷售方有可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其中一般納稅人最常見的就是取得餐飲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裝卸費能否進項稅抵扣?一般納稅人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如該筆裝卸費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價外費用,且與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一并反映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申請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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