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汽油和乙醇汽油的企業如何征消費稅
【問題】
對既生產銷售汽油又生產銷售乙醇汽油的企業,消費稅的征收管理規定是什么?
【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72號)規定,納稅人既生產銷售汽油又生產銷售乙醇汽油的,應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生產銷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產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數量申報納稅,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消費稅
消費稅是以應稅消費品的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消費稅不是對所有產品都征收,消費稅就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根據《國務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
生產銷售汽油和乙醇汽油的企業如何征消費稅?以上是我們關于消費稅的一些介紹,隨著財稅制度的變革,消費稅稅目和之前不同,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這些行業的小伙伴們了解新的稅法內容。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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