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科目的區分以及注意事項
答:四個科目有兩個分法:
第一種是按照債權債務區分。
(最基礎從業證水平)債權類:應收和預付應收表示對方欠錢,預付表示對方欠貨。都是表示債權。債務(負債)類:應付和預收應付表示自己欠錢,預收表示自己欠貨第一種分法不是討論的重點,一般初學者都可以理解
第二種是按照收款方付款方區分。
(注意這里不強調債權債務關系,強調的是買賣交易關系)收款方(提供貨物方):應收和預收。(都是收錢)付款方(接受貨物方):應付和預付。(都是給錢)
下面著重討論這種區分方式:例子一:甲企業銷售貨物,售價不含稅40,增值稅6.8。預收10,在獲得發票后又收到26.8,此時購貨方還欠甲企業貨款10。
分錄:第一步,甲企業收到預付貨款時:借:現金10貸:預收賬款10(應收賬款10)注意:括號中的應收賬款不表示債務債權關系,只表示收款方
第二步,甲企業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借:預收賬款46.8(應收賬款46.8)貸:主營營業收入40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
第三步,甲企業收到部分貨款借:現金26.8貸:預收賬款26.8(應收賬款26.8)分析:預收賬款(應收賬款)的余額在借方,此時不要考慮債權債務關系,只看那個收字,代表自己是收款方,在借方的余額就是債權,表示應收到實際未收到的貨款;同樣的道理,無論是應收賬款,還是預收賬款,只看收字,代表收款方,貸方余額就是表示債務,表示預先收到貨款但實際尚未發出貨物。
總賬會計做報表時,以應收賬款項目為例時,要注意三點:
1.應收賬款項目來源一為:應收賬款科目借方的應收性質明細(剔除預收性質的沖銷)
2.應收賬款項目來源二為:預收賬款科目借方的應收性質明細
3.應收賬款項目不要匯總應收賬款科目中預收賬款沖銷性質的明細

往來科目重分類是什么意思
它根據會計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而非總帳余額(凈值)而定,當資產類往來會計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時,這時不再是債權而是一種債務,應重新分類到負債類科目;反之,當負債類往來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時,這時不再是一種債務而是一種債權,應重新分類到資產類科目中去。
如果不這樣進行重分類而直接以總帳余額反映到會計報表當中,則不能反映資產負債的本來面目,甚至導致財務指標異常。比如,應收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貸方余額,這時應將它重分類到預收賬款當中。同理,應付賬款某一明細科目期末出現借方余額,這時應將它重分類到預付賬款當中。因此,應收賬款與預收賬款、應付賬款與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待攤費用與預提費用為重分類的對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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