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穩崗補貼支付給員工賬務處理

2019-04-19 15:3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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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崗補貼,即穩定崗位補貼,是國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采用的一種稅務措施。今天,就讓會計學堂的小編來為大家介紹“社保穩崗補貼支付給員工賬務處理”供大家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保穩崗補貼支付給員工賬務處理

答:(一)收到補貼時相關支出沒有發生

1.收到補貼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發生相關支出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或者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二)收到補貼時相關支出已經發生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或者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政策依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16 號——政府補助》

第九條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 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二) 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社保穩崗補貼支付給員工賬務處理

什么是穩崗補貼  

穩崗補貼是國家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企業的影響,緩解就業壓力,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的一項國家政策。現行政策規定,穩崗補貼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穩崗補貼政策始見于2008年。2008年底,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企業的影響,緩解就業壓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了《關于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117號),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統籌地區在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可通過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試點,對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并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執行期為 2009年之內,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先做遞延收益,在繳納社保和發生培訓支出時候,及相關費用同時結轉遞延收入至營業外收入。

可以直接計入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即使計入了遞延收益,在匯算清繳的時候也是要進行納稅調整的。

相信介紹到這里,大家應該掌握“社保穩崗補貼支付給員工賬務處理”這個小知識了。學習完本文,如果還有其他會計問題,可以直接在線點擊小窗口向我們答疑老師咨詢。想要全面學習最新準則的內容先人一部掌握政策,會計學堂助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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