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城建稅等附加賬務處理
答:補交稅金,先計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納稅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納稅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納稅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納稅調整)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納稅調整)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納稅調整)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納稅調整)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納稅調整)
貸:銀行存款
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余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如果有滯納金,繳納滯納金時應做如下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及城建稅的計算
1、一般納稅人 當月應繳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100-80=20
2、城建稅的計算 應交城建稅=當月應繳增值稅×城建稅稅率=20*7%=1.4
城建稅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的計算 應交教育費附加=當月應繳增值稅×3%=20*3%=0.6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納稅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納稅發生地的適用稅率計征城建稅。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以前年度城建稅等附加賬務處理的相關知識,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