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還能抵扣
答:已認證的進項稅沒發生銷項稅,是可以留抵到下個月用銷項稅減去前一個月的進項稅合計。
根據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因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進項稅額抵扣沒有期限規定,當期沒有抵扣完,可以在下一期繼續抵扣。如果企業直到注銷都沒有抵扣完,可以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轉入存貨成本,在清算所得稅時扣除。
作為一般納稅人,當月購進貨物多,進項稅也就多,庫存商品也就多。如果當期進項大于銷項,就會出現留抵稅金,同時也會有相應多的庫存商品。如果只有留抵稅金而沒有實際庫存,則涉嫌貨物已發出但未計提銷售,有逃稅現象。
進項稅留抵
本月進項有留抵,賬務不必作多交增值稅處理,僅是賬務的處理的話.則不用處理進項稅。
留抵稅金是累計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銷項稅額進行抵扣,沒有時間的限制。
已認證的進項稅沒發生銷項稅,是可以留抵到下個月用銷項稅減去前一個月的進項稅合計。

營改增后哪些進項稅額能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8條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4、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第10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關于上述內容“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還能抵扣?”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怎么來處理這個問題了。會計學堂的老師能提供專業的會計難題講解,如果有需要咨詢的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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