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開的銷項專票如何做廢
答:記住:當月作廢,隔月紅沖.
需要開紅字申請單.
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管理,現將紅字發票開具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上月發票作廢怎么進行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上述業務的會計處理為:
1.根據紅字發票記帳聯:
借:主營業務收入 等科目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帳款 等科目
2.結轉相應的銷售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等科目
對于該分錄,如果將"退貨"數量抵減當月銷售數量的,可以不單獨編制,而是將該"退貨"數量從當月銷售數量中抵減后,以抵減后的當月銷售成本一并編制結轉當月銷售成本的會計分錄.
1、購貨方沒有入帳,將發票聯退回給銷售方,銷售方憑此開具相同內容紅字發票即可;
2、購貨方已經入帳,購貨方需要到主管局開具《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銷售方憑此開具紅字發票;
3、雙方都沒有入帳(當月),購貨方退回發票聯,銷售方全聯次"作廢"即可.此條不開具紅字發票.
本文詳細介紹了上月開的銷項專票如何做廢,也講解了上月發票作廢怎么進行會計處理.其實上個月的發票開出之后就需要繳納稅款,但是本月需要改正,就需要開紅票沖減,并且進行會計處理.如果你對本文的介紹并不滿意,咨詢一下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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