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期間較長要預繳所得稅嗎?
答:
企業清算的含義指企業按章程規定解散以及由于破產或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經營后,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并進行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的經濟活動.按照現行規定,企業整個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不需要進行預繳.待清算結束后,統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公司清算指的是什么?
答: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的行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因股東會決議解散、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因陷入僵局時解散或者因違法被強制解散時,公司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公司的清算組是指公司出現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處理公司債權、債務的組織,公司的清算組是公司清算期間的代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章的相關規定,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企業清算期間較長要預繳所得稅嗎?"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料,小編覺得不難,大家吶?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