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怎么處理?

2018-12-06 11:37 來源:網友分享
8201
在平日生活中,總會聽到一個比較專業的詞,那就是視同銷售,那么在視同銷售這個情況下,企業得得稅要怎么處理呢?

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怎么處理?

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業務,會計上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均不確認為收入的業務項目.

比如:

1、企業將貨物對外捐贈.

2、未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收入"兩個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如果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能夠同時滿足"兩個規定條件",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未同時滿足"兩個規定條件"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所謂"兩個規定條件",一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二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所有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均不確認收入.

根據以上會計規定,未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收入"兩個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論是企業會計準則還是企業會計制度,均不確認收入.

(二)企業會計制度不確認為收入而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為收入的業務項目.

比如,對以下經濟行為,企業會計制度不確認為收入按成本轉賬,而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為收入同時結轉成本:

1、企業以自產產品抵償債務、發放福利獎勵等;

2、企業發生的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收入"兩個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對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確認收入"兩個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收入,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所有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均不確認收入.

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怎么處理?

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 )在"納稅調整明細表"的"收入類調整項目"中明確,"視同銷售收入":填報會計處理不確認為銷售收入,稅法規定確認為應稅收入的收入.

根據《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 )第二條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以上是對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的說明,如果有更好的解釋跟認知,可小窗點擊跟我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我們一起來探討,一起為大家展示更詳細明確的答案.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的處理

    你好,具體一下經濟業務

  • 所得稅視同銷售,賬務上怎么處理,稅法上怎么處理

    尊敬的學員您好!分情況,您可以參考以下處理。包括舉例。 1.會計上規定應作銷售收入的行為。 如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職工個人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例:A企業將自產的一批產品分給B投資企業,該批產品不含稅售價100000元,成本70000元;將自產的一批產品作為福利發給生產工人,該產品不含稅售價10000元,成本8000元。不考慮其他稅費。則A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付利潤117000 應付職工薪酬11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8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78000 貸:庫存商品78000 2.會計上不作銷售收入,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視同銷售處理。 如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例:A企業將自產的一批產品通過縣政府無償贈送給縣一中,該批產品不含稅售價100000元,成本70000元,當年度利潤總額為50萬元。不考慮其他稅費。則A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8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7000 貸:庫存商品70000 稅務處理: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進行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營業外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7000(87000-500000×0.12)元,視同銷售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000元。共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7000元。 3.會計上不作銷售收入,增值稅視同銷售處理,企業所得稅不作視同銷售處理,不征企業所得稅。 如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不在同一縣市),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部門使用,如企業所屬幼兒園、食堂等。 例:A企業將自產的產品用于本單位建筑工程,該鏟車不含稅售價100000元,成本60000元,將自產的一輛小客車用于本企業所屬幼兒園,小客車不含稅售價150000元,成本120000元,不考慮其他稅費。則A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117000 固定資產——小客車175500 貸:庫存商品——鏟車100000 ——小客車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42500 4.會計上不作銷售收入,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增值稅不視同銷售處理。 如企業以加工修理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和利潤分配等用途等。 例:A企業派技術人員到汽車維修中心無償提供汽車維修,發生成本10000元,最近時期同類修理收費20000元。則A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勞務成本10000 貸:原材料10000 借:銷售費用10000 貸:勞務成本10000 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視同銷售,視同銷售所得10000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000元。

  • 以買一贈一方式銷售商品,企業所得稅上應視同銷售處理嗎?

    當企業采用買一贈一方式銷售商品時,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買一贈一銷售的商品,應當視作銷售商品處理,計算應納稅額時,買一贈一銷售的商品應當一并計算,稅款應當一并繳納。企業應當根據商品的實際銷售價格計算本期應稅收入,并確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商品的價格發生變化,則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也會有所變化,因此應當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報告和繳稅。

  • 庫存商品,在注銷時視同銷售處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正確的做法是,在注銷庫存商品時,應當按照銷售處理,并將該收入記入企業收入,應納稅所得額中。以一家制造業食品公司為例,其庫存中有大量的過期食品,公司決定將它們注銷,將這些食品注銷時,公司應當將流出的金額算入營業收入,同時也應當繳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

  • 庫存商品,在注銷時視同銷售處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你好,學員,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