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的代理兌付證券需要怎么核算?
答:金融企業的代理兌付證券:
委托單位尚未撥付兌付資金而由企業墊付的,在收到客戶交來的證券時,應按兌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向委托單位交回已兌付的證券并收回墊付的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收到客戶交來的無記名證券時,應按兌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向委托單位交回已兌付證券時,借記“代理兌付證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上文由小編根據相關資料整理得出,金融企業的代理兌付證券基本核算的內容如上文所列。

金融企業如何對自營證券進行會計處理?
自營證券是指金融企業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收入而買人的、能隨時變現的且持有期間不準備超過1年,或雖不能隨時變現但其發行期或購入至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不滿1年(含1年)的股票、債券、基金和權證等經營性證券。
(1)自營證券入賬價值的確定。
自營證券應當按照清算日買入時的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包括買人時成交的價款和交納的相關稅費,但不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普通股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自營證券的計價可采用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先進先出法等。這三種方法各有其優缺點。企業所采用的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
(2)金融企業應設置"自營證券"、"證券銷售"、"代發行證券"、"投資收益"等科目,對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
當買入證券時,按清算日買入證券的實際成本,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清算備付金"科目。
當賣出證券時,按清算日實收金額,借記"清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證券銷售"科目;同時,可將買入日至賣出日之間應計利息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清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證券銷售"科目。
當結轉已售證券成本時,借記"證券銷售"科目,貸記"自營證券"科目。
金融企業采用包銷方式代發行的證券在發行期結束后,未售出的證券轉為自營證券的,按承購價或發行價,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代發行證券"科目。金融企業自營股票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按其實際數,借記"清算備付金"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金融企業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在網上配股的,在與證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時,按實際清交的配股款,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清算備付金"科目;在網下配股的,按實際清交的配股款,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金融企業通過網上認購新股,借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貸記"清算備付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認購新股中簽時,按中簽新股的實際成本,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同時,按退回的未中簽的款項,借記"清算備付金"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
自營證券若不出售而是持有至到期兌付本息的,借記"清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證券銷售"科目。
金融企業自營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的,其持有期間分期取得的利息,按實際金額,借記"清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3)自營證券的期末計價。
自營證券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并計提跌價準備。若市價低于成本,借記"自營證券跌價損失"科目,貸記"自營證券"科目。若已計提跌價準備的自營證券的市價以后又恢復,應按照恢復增加的數額(增加數以補足以前入賬的減少數為限),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自營證券跌價損失"科目。
金融企業的代理兌付證券需要怎么核算?自營證券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小編已經解答完了,如果你們對于相關證券有疑問,可以馬上來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將會針對你的提問,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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