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計提但未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稅前列支?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符合下列條件的準予扣除:
1.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
2.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發生的借款利息準予扣除,這里的利息支出要求實際發生,也即實際支付.

公司貸款及還利息分錄怎么寫?
收到貸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付利息
支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到期還貸款,
借: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關于稅務的問題在會計中也是很常見的,上述文章針對已經計提但未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稅前列支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回答.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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