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關聯企業支付的借款利息如何稅前扣除?

2018-10-26 11:3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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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與企業之間如果有直接的聯系就可以稱為關聯企業,在稅務上,向關聯企業支付借款所產生的利息時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但具體是怎樣進行扣除的呢?下面的文章中小編根據相關的稅法規定進行了詳細的回答.

向關聯企業支付的借款利息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

企業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債權性投資,包括:

(一)關聯方通過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債權性投資;

(二)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由關聯方擔保且負有連帶責任的債權性投資;

(三)其他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具有負債實質的債權性投資.

向關聯企業支付的借款利息如何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根據規定:"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一)金融企業,為5:1;

(二)其他企業,為2:1.

二、企業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三、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沒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條有關其他企業的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業自關聯方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關于向關聯企業支付的借款利息如何稅前扣除的問題,上述文章根據相關的文件規定進行了解答.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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